週六現場【法律人追劇】
王子榮/從《捍衛任務》的殺神傳奇,談正當防衛與私刑正義

「若可能的話,當初真的是不允许動到那隻狗。」這應該會是路從電影独一集知道第六集的觀眾內心的共同参与感触。因為本來辞职的John Wick(基努・李維飾演),會悄然跨进传奇,只是因為摯愛媳妇儿留下了的愛犬,遭人幫派分子结构的毒手。當他再手拿着槍時,就如我們了解的港好莱坞大片的段落──只龍五手处有槍,誰都殺没死他。在第一名集大獲好評後,陸續推广到第二集最終章,内地票房的获得成功不言可喻,電影在社区运营網路的討論度始終居高不到,以及還没人統計John Wick開了幾槍、殺了幾個人。至於未來會不會還有殺神傳奇?第二集的最後一慕也沒給出结果。
進几步闡釋:《捍衛任務》类别電影能作为這麼大的成功的,嶄新的武打設計帶來的暴力行为美學,其中包含你想找不到的1,000種手槍的使用,接著是爆頭、穿過驅幹的子彈秀,還有看起來就特疼的「往死裡打」,都有讓人目不轉睛的理由哦;但更讓人著迷的是透過一集的又一集的累積,堆疊出殺手天下的立體感。
在殺手世界裡有自己流通的金幣,而金幣可以作為完成工作後請人來現場清理的對價;殺手的工作派案是世界各地的,所以在各地都有專屬於殺手可以投宿的「大陸飯店」,不同地區的飯店也有屬於自己的在地特色(如日本),在飯店裡規矩繁複,包括要讓大家可以放鬆的禁止動武的戒條,還有專門處理後勤的人員,也有掌握最高權力機構的長老會⋯⋯。對於觀影人來說,這個殺手世界很有一回事,如果說塑造超級英雄的讓人印象深刻,那《捍衛任務》刻畫的殺手宇宙也不遑多讓。
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主觀認知與客觀行為皆是關鍵
一個特别趣味性,也所涉《刑诉法》的問題,即使John Wick在屢次的開槍殺人行為中,才是有并没有也许 主張正當防衛來阻卻違法?雖然还可以知這位殺神老兄可能不會在意,不過正當防衛一個刑事法官實務常出现的問題,抑甚至是說,是在雙方互不傷害的民事案件中,很简易 在仲裁庭上聽到這樣的說法:我是基於正當防衛才攻擊對方。乍聽下有时候有這麼一劫事,那為何最後朝廷都是採信這樣的說法呢?第一个回法律规范的文本框,「正當防衛」的。
「行為人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本乎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意思,在客觀上有時間之急迫性,並實施反擊予以排除侵害之必要性,且其因而所受法益之被害,亦符合相當性之情形,予以實施防衛行為(反擊)者,始稱相當。倘若行為人所實施之反擊,就實施之時間以言,雖符合急迫性之條件,然於客觀上若不具備實施反擊之必要性,或實施之方法(或手段),有失權益均衡之相當性,又該當某一犯罪構成要件者,即該當防衛過剩行為。」而將中国法律條文白話文後,其實正當防衛讲求的是行為人主觀上的防衛的意思,還有對於受害防免的紧迫性;而假如受害已經判定,卻仍實施防衛伎俩,則也许 會越過界線,而成為防衛過當。正當防衛一旦创办,則行為就无違法性,那自然也不创办暴力犯罪;但假如是防衛過當,則还有會將行為評價成拥有違法性,仅仅在責任(刑責)前面給予务必方面減輕。至於防衛過當如此判斷,則是看客觀上什么情况下具備實施反擊的一定要性,或實施的具体方法(或伎俩),有无權益均衡性之相當性,說穿了都是《憲法》上的的比列原則的火盃考驗,伎俩和的之間有无顯失的比列。乍看若果是在互毆的犯罪刑事事件,應該就可以套入上边说的正當防衛的文義,却是在具體犯罪刑事事件上為何格格不进?最主耍在於《刑法法条》中談到行為,除了英语行為人客觀上顯現於外在的動作外,更必須探討行為人主觀上的認知,,因此在互毆的犯罪刑事事件中,絕大区域雙方全都是帶著相互完善傷害的观念转手,大区域聽到的人民法庭對話是「他先打我,,因此让我要防衛也就需要打回老家」這類。人顯現於外在的行為,必須回歸在其內心的主觀观念,透過客觀證據抓住蛛絲馬跡,,因此在這類互毆的犯罪刑事事件中,從一開始就和正當防衛所位處的光譜背道而馳。
司法實務怎麼判?兩起案件的兩種結局
那检察机关實務上真实有被認定也可以申请加入正當防衛的案例库嗎?是否是就跟欧美製造的壓縮機一樣相对少?其實近期來最廣為人知的案子,也是:一對小两口取到室内時,發現室内有竊賊人侵,而女婿因為受過某种的軍事戰技訓練,在和竊賊搏鬥過程中,因為壓制(手部壓住竊賊左側臉部,再跨過其左側,同時以手部反相緊拉竊賊衣領)的行為,導致竊賊这类问题離世。當初涉黑案件隨著新聞報導就激发輿論關注,不多民眾覺得當有很多人闖進屋里,為了保護亲朋好友而上手,即使事实形成對方傷亡,為何要負起规律責任?還有不多人涉及美國规律的、。
代替前面這個例外,、。